北方,秘鲁军队大营,指挥营帐,灯火通明。
“姆巴克·斯旺森先生,我不知道您代表美国联邦政府,还是代表杜邦公司。”
秘鲁军队的指挥官,一个小胡子的西班牙后裔,直视着一个坐在他对面的白人。
白人的态度很是倨傲。
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纸,递给了站在他身旁的翻译,再由翻译转交到了指挥官的手上。
指挥官接过,借着煤油灯的光一看,脸色顿时变了。
“指挥部的传令官,应该在一小时之后赶到,你的上司,对你很失望。”
斯旺森从另一个口袋里摸出了一块手帕,擦了擦自己的鼻子。
“至于我是代表联邦政府,还是杜邦公司,都不重要,这也不需要你来过问。”
他傲慢地说道。
但是他的傲慢是有资本的。
斯旺森本人,毕业于西点军校,是亨利·杜邦的学弟,也曾经在联邦军队服役过。
秘鲁之所以能在被攻占了首都之后,还能组织起相当有效的反击,杜邦公司“功不可没”。
作为杜邦公司在南美的代表,他不是没想过